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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奏章十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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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七八杖,不超过十杖,这个属下真是有苦难言。

圣人听到这里,对着林泉说“此事不得不慎重,奸邪小人,就是这么乱了朕的江山。”

圣人说完,让林泉继续,林泉也继续了。

第四点,就是忌生硬。

任何文章都忌讳生硬,虽然百官是下,圣人是上,但是圣人的回折若是太过生硬,会让臣下不舒服。虽然臣下不敢说什么,但是心里总是有怨气。

若是臣下用生硬的话回禀圣人,那么圣人自然会龙颜大怒。所以这公文不应该太过生硬。

第五忌模仿。

林泉说从宋朝开始,历代翰林拟的诏令,基本就是删删改改旧文,依样画葫芦。而朝臣奏事公文,也是一样的陈词滥调。这当然是为了图方便,但是林泉认为,这样下去的话,其实对人的文采有害。虽然写新的公文,需要时间,但是这用心写了,心思就越灵活。

若是了省事图方便,那么习惯之后,就会懒惰,那么文思就会越来越迟钝,最后写不了文章。

第六就是圣人说的,忌冗长。

冗长虽然能炫耀文笔,让懂文章的人看了赏心悦目,但是圣人每日日理万机,要处理的奏章不下千篇,若是人人都这么冗长,圣人岂不是没有休息的时候。

林泉说了,以后文章字数应该在六百字左右,不得再由什么长谏之类的。这样圣人批阅快,而朝臣也省去麻烦。

林泉也说了,仁皇帝御批太长,太过劳累,这才早早乘龙而去。

圣人点点头,让太监在一旁记录下来。

林泉是第七点就是忌盲从。

这翰林学士,那是读书人的佼佼者,自然能够明事理,懂规矩,若是圣人诏书之中有什么不对的,应该指正出来,而不是一味迎合。

而百官的书启师爷,也应该多多提醒莲主,什么事应该上奏,什么事不要上奏。哪些应该多说,哪些应该少说。而不能明知道公文有问题,却不开口。

于此相对的就是第八点,忌自负。

这翰林学士和书启师爷,有些自己认为自己学问无双,写好的东西,就不愿意改了,这就不好了,所谓虚心竹有低头叶,若是过于自负的话,公文之间的就会有自己所举例的错误。

第九点,林泉说是忌疏失。

这一点林泉是有感而发,如今虞朝官员,多是勋贵,他们一点都不懂如何治理,基本就是素位尸餐,对于外界的事情一点都不知情。

书启师爷写好公文之后,他们就也不看看,检查一下,是否有这件事,或者有什么有重要的事情还没有禀告,就这么随随便便盖上印章了。

他们不禀告,而圣人远在深宫之中,自然不可能知道了。

第十点就是与之相对的,就是忌惶恐。

有些公文里面写的内容根本无足轻重,有些还要故意询问圣人身体是否安好,担心自己问候不到,被圣人责怪,这种毫无意义的折子,递上来之后,圣人批阅了,又浪费时间,不批阅,又担心臣下想东想西,再次写奏章来问。

第十一,忌卖弄。

这个卖弄不是卖弄学问,而是将一些机密的事情给无意之中泄露了,比如说魏朝的时候,有一个人造反,朝廷一个翰林写文章讨伐,这文章写得很好,但是在文章行文之间,将朝廷大军动向给泄露了,最后导致魏军大败。

第十二就是忌讳错漏。

这一点林泉没有多说,就是将没有将圣人定格换行,或者称呼错误,这都是小事,但是这些小事最容易被责罚,林泉这也是想着补充说的。

林泉说完这十二点,又要想想了,他这也是临时想到什么说什么,他补充了一下,十一点那个卖弄,还可以是泄露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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