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六九中文 > 都市小说 >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 第511章 完婚(2/3)

第511章 完婚(2/3)

上一页民国风云人物演义章节列表下一页
有声小说,新六九中文在线收听!
914年11月,胡适与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作标准。胡适则认为:“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

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进步,也真使胡适高兴。他接家书,中说“冬秀已不缠足”,便立即写信鼓励,希望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变了形,放得太晚,已无法改变小脚的模样了。胡适因此而对旧习俗、旧礼、旧文化猛烈抨击,对“小脚”尤其深恶痛绝,攻击唯恐不力,大约与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经历也不无关系。

胡适在结婚前, 1917年夏天回国,曾去江村,想见冬秀一面。结果不但没有见着,反而引起一些笑话来。

胡适的日记中说:“我亲自到江村。他她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她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她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

“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放了下来;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她,便退了出来。这时候,我若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时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习惯之过回到家里,人家问我看见了新人没有,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她不要错怪冬秀。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问我,我也只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发之时”

已经是二十世纪的年代了,这位二十八岁的老姑娘还躲入床上放下帐子,羞见订婚已经十三年的留洋生夫婿,这在当时却不能不作为一种趣闻,传播四乡。

幸亏胡适善于体谅人,还因此而写信劝慰冬秀,说自己决不介意,她也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并约定这年寒假回来结婚。

结婚这天,胡家宾客如云,喜气盈门。胡适是个新人物,要改革旧婚礼,提出了七条:不择日子;不用花轿、凤冠、霞帔之类;不拜堂,以相见礼代之;不拜天地;不拜人,以相见礼代之;不用送房、传袋、撒帐诸项;不行跪拜礼。另外还有一条“亲友送贺礼一概不收,惟可收贺联耳”。其中“不择日子”应该是指不选所谓“黄道吉日”,

那一天其实是胡适的阴历生日。婚礼前胡适自拟另一对联为“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当天他正好满虚岁27岁,“三十”乃是阴历十七日,所以可以看见“大月亮”。

胡适的几“不”基本做到了,只是由于母亲坚持,在祠堂拜了一次祖先,向祖先牌位行了三鞠躬礼。婚后两个月,胡适写信给美国女友韦莲司小姐,宣告“自创了婚礼的仪式”,除了庙见这一点,“我母亲同意了我所有的改革”。

可是在归娶记里,却承认“此次婚礼所改革者,其实皆系小节”。

“吾国婚礼之坏,在于根本法之大谬。根本的大谬为何吾国婚礼,自称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实若真能办到这八个字,亦未尝不有好处。今之订婚者,皆取决于无目的算命先生,及泥塑木雕的菩萨。父母不敢自信其耳目,又不敢信媒人之耳目,于是委责于瞎子及泥菩萨。而不知婚姻之事,父母媒妁即能真用其耳目心思,犹恐不免他日之悔。况不用其耳目心思而乞灵于无耳目心思之瞎子菩萨乎此真荒谬野蛮之尤者矣。”

婚礼上,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民国风云人物演义章节列表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