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力觉醒了后,他却再也没有体验过……
“我对于没有抱着你死我活情绪的战斗,实在没有什么耐心,还不如随便找两个倒霉鬼锻炼剥皮技术,只有真正的对手才能令我兴奋……”
他虽然现在看起来过得很颓废,一天到晚只会吃喝玩乐,一副典型家里蹲晚期的模样,心里来自于血脉的破坏欲与杀戮欲却从来没有减少过,只会与日俱增。如果长时间没有合格的对手出现与他战斗,他就需要杀点人才能平息一下心里的焦躁感,这也是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吃掉一些半位面的原因之一。
【我无法理解这种想法,不过我还记得当初的博格夫令你很欣赏,虽然结果你很失望就对了。】
听见这个熟悉的名字,夜云脸上露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默默沉默了会儿,才不急不缓的摇头说道:“……作为一个和当时的我对战数十次,各自分别重伤过对方数次,却始终谁也没杀死谁的家伙。他是一个使人深感棘手的麻烦对手,我原本还以为那家伙会是一个很好的踏脚石,能够令我更好的磨练自己,但是没有想到连那种从小就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孤狼,都会被突如其来的爱情给俘虏,产生了卸甲归田的愚蠢想法。”
回想起那个身材高大无比,身上、脸庞、四肢,布满无数狰狞伤疤,对谁都从来不苟言笑,能用目光驱赶狼群,靠气息就撵走毒蛇,在雇佣兵中甚至有雇佣兵之王称号,连夜云这种家伙都认可了对方为自己真正对手的男人。最后却被一个女人给束缚住了身心,身上杀气尽敛,能够如同一个普通男人一般露出痴傻的幸福表情,夜云的心里难得有了一种莫名感触。
“在剑风世界中,我一共遇到了三个有资格得到我认可的敌人,第一个与我在平原上缠斗了近乎一个月,大大小小一共打了一百二十三次,有白天、有黑夜、有偷袭、有下毒、有有设置陷阱、也有正面战斗,在打斗时曾经趁机用手指挖了我一只眼睛,用火油烧毁我大半皮肤,用长剑切开我嘴巴两侧的皮肤。我则削断了他右手的四根手指,拧下他三分之二的右耳,切下了他左腿一块肌腱,最后一次战斗时,在被我用右手挖出一部分腹部内脏后,靠着毅力又与我缠斗了一阵,才失血过多而死。”
“第二个虽然只与我在森林里厮杀了半个星期,但是却用一只手臂与半张脸的皮肤为代价,用短刀砍断了我两只手的血管与神经,用长矛打断了我左部胸腔的半数骨头,如果不是我在最后关头逮住机会,顶住他的挣扎用嘴咬断他脖子处的气管,连肉带骨的吃掉了他大部分脖子,把他活活的咬死,我估计必输无疑。”
“第三个人,也就是博格夫,他是三人中最麻烦的那一个,不论是实力还是智商两者中的哪个方面,都是三人中最好的那一个,意志坚定无比,经验比我老道,身体素质比我好,正面战斗时甚至连我都输多赢少,不止一次差点切开我的头骨破开我的胸腔,给予我致命一击。原本按照我的计划在杀掉他后,我的第一次蜕变就会提前,从而引发实力增长提前进入d级,但是那个家伙却倒在了其它因素上,成为了一个我根本不屑于动手的存在,令我不得不多花了一年时间才引发第一次蜕变。”
(注:在与这三者战斗时留下的伤口,他不会使用蒂娜提供的草药进行恢复,也不会直接由她进行治疗,最多只会用一些雇佣兵通用的药品进行建议治疗,如果那些药品没有了的话,他要么自己用当地的草药自己制作,要么直接不理那些伤口任由它们腐烂,甚至于武器与防具都只会使用与对方同档次的东西,只有杀掉了对方之后他才会让蒂娜替自己疗伤,如若不然,哪怕回到城里他也只会只是用普通草药疗伤,连断掉的手指,被挖掉的骨头,他都不会去复原——为了磨练自己的意志与本事,绝对不会在这些地方占自己认可之人的便宜。)
【这么说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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